宿馬園區(qu)(高鐵新城(cheng))北部污水(shui)區(qu)域再生循(xun)環利用項目潛流濕地系統生物(wu)質填料采購中標候選人公(gong)告
一、項(xiang)目基本信(xin)息
采購項目名(ming)稱:宿馬園(yuan)區(高鐵新(xin)城)北部污水(shui)區域(yu)再生循環利用(yong)項目潛流濕(shi)地(di)系(xi)統生物質填料(liao)采購
二、公示內容
中(zhong)標候選人名稱:宿州市同(tong)正(zheng)貿易有限公司;
三、公示(shi)時間
公(gong)示截(jie)至時間2024年10月(yue)14日12時
四(si)、提出異(yi)議(yi)的(de)渠道和方(fang)式
公(gong)示(shi)期內(nei)如果對(dui)上述中標候選人存在(zai)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(yi)書面形式向招(zhao)標聯系人或審計(ji)監察(cha)部提(ti)出。
五、書(shu)面異議(yi)材料應(ying)當(dang)包括以下內容
(一(yi))異議人名(ming)稱、地址(zhi)和有效聯系方(fang)式;
(二(er))被異議人名稱;
(三(san))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(he)相關證明材料。
書(shu)面(mian)異議材(cai)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(you)其(qi)法定(ding)代表人簽字并加(jia)蓋公章,并附法定(ding)代表人及其(qi)委托聯系人的有效身(shen)份證復印件,否則不子接收。
六、異議材(cai)料(liao)有下(xia)列情形的(de)亦不(bu)予接收
(一(yi))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異(yi)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無(wu)充分有效證據的;
(三)對(dui)其(qi)他供應(ying)商的(de)響應(ying)文件(jian)詳細內容異議(yi),無法提供合(he)法來源(yuan)渠道的(de)。
異議人不(bu)得以異議為名(ming)進(jin)行(xing)虛假(jia)、惡意異議,干擾采購響應活(huo)動的正常(chang)進(jin)行(xing)。對于提供(gong)虛假(jia)材料,以異議為名(ming)謀取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采購工(gong)作秩序的,將報請行(xing)政(zheng)監(jian)管(guan)部門處理。
如公(gong)示期內無有(you)效異議,本評審(shen)結果即為(wei)確定中標人的依(yi)據。
特此公(gong)示。
招標聯系(xi)人(ren):丁娟娟 審計監察部:余麗
聯系(xi)電話(hua):15255176604 聯(lian)系(xi)電話:05572668788
宿州東部清荷(he)水務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