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濉溪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(jian)(jian)、提(ti)標及中水回(hui)用項目臨建(jian)(jian)增加工程
中(zhong)標候選人公告
一、項(xiang)目基本(ben)信息
采購項目名稱:濉溪第二污水處理廠(chang)擴(kuo)建、提標及中水回用項目臨(lin)建增加工程
二、公示(shi)內容
中(zhong)標候選人(ren)名稱:安(an)徽晟通(tong)建筑工(gong)程有限公司;
三(san)、公示時間
公示截(jie)至時間2024年10月24日(ri)17時
四、提出異議(yi)的渠道和方式
公示期內如(ru)果對上(shang)述中標候選(xuan)人存在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聯系人或審計監察(cha)部提出。
五、書(shu)面(mian)異(yi)議材(cai)料應當包括(kuo)以(yi)下內容
(一)異議人名稱、地址和有效(xiao)聯系方(fang)式;
(二)被異議人名稱;
(三)異議事項的(de)基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。
書面異議(yi)材(cai)料必須符合上述(shu)要求,且(qie)由其法(fa)定代表人簽字(zi)并加蓋公(gong)章(zhang),并附法(fa)定代表人及(ji)其委托聯系人的(de)有效身份(fen)證(zheng)復印件,否則不子(zi)接收。
六、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(yi)不予接收
(一)異議材料不(bu)完整的(de);
(二(er))異議(yi)事(shi)項(xiang)含(han)有(you)主觀猜測等內(nei)容且無充分(fen)有(you)效(xiao)證據的(de);
(三)對其他供(gong)應(ying)商的響應(ying)文件詳(xiang)細內容異議,無(wu)法提供(gong)合法來源渠(qu)道的。
異(yi)議(yi)人不得以異(yi)議(yi)為(wei)名進行虛假、惡(e)意異(yi)議(yi),干擾(rao)采購響應(ying)活(huo)動的(de)正(zheng)常進行。對于提(ti)供虛假材料(liao),以異(yi)議(yi)為(wei)名謀取成交或惡(e)意異(yi)議(yi)擾(rao)亂采購工(gong)作秩序的(de),將(jiang)報請行政監管部門處理。
如公(gong)示期內無有效異議(yi),本(ben)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(biao)人的依據。
特此公示。
招標(biao)聯系人:馬濤 審(shen)計監(jian)察部:余麗
聯(lian)系(xi)電話: 聯(lian)系電(dian)話:05572668788
皖創環保股份有限(xian)公司
2024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