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馬(ma)園(yuan)區(高(gao)鐵新城)北部污水區域再生循環(huan)利用項目(EPC+O)
潛流濕地系(xi)統勞務工程中(zhong)標候選人(ren)公告
一、項(xiang)目(mu)基本信息
采購項目(mu)名稱:宿馬(ma)園區(高鐵新城)北部污水(shui)區域再生循環(huan)利用項(xiang)目(EPC+O)潛(qian)流濕地系(xi)統勞務(wu)工程
二、公(gong)示內容
中標候(hou)選人名(ming)稱:宿州市(shi)泰誠市(shi)政(zheng)工程(cheng)有限公(gong)司;
三、公示時間
公示截至時間2024年10月25日17時
四、提出異議(yi)的渠道和方式
公示期(qi)內如果(guo)對(dui)上述(shu)中(zhong)標候選人存在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(xing)式向(xiang)招標聯系人或審(shen)計監察部提(ti)出。
五、書面(mian)異議材料應當包(bao)括以下內容
(一)異議人名稱、地(di)址和有效聯(lian)系方式;
(二)被異議(yi)人名(ming)稱;
(三)異議事項的(de)基(ji)本事實;
(四)相關請求及主張;
(五)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(cai)料。
書面(mian)異議材(cai)料(liao)必(bi)須符合上述要求,且由其法定代表(biao)人簽字并(bing)加蓋公章,并(bing)附法定代表(biao)人及其委(wei)托(tuo)聯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,否則不(bu)子接收。
六、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
(一(yi))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(二)異(yi)議事項含(han)有(you)主(zhu)觀猜測等內容且無(wu)充(chong)分有(you)效證(zheng)據的;
(三)對(dui)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(rong)異議,無法提供合(he)法來源渠道的。
異(yi)議(yi)人(ren)不得(de)以異(yi)議(yi)為名(ming)進行虛假(jia)、惡(e)意異(yi)議(yi),干(gan)擾(rao)采(cai)購(gou)響應活(huo)動的正(zheng)常進行。對于提供(gong)虛假(jia)材料(liao),以異(yi)議(yi)為名(ming)謀(mou)取成交或惡(e)意異(yi)議(yi)擾(rao)亂采(cai)購(gou)工作秩序的,將(jiang)報請(qing)行政監管部門處理(li)。
如(ru)公示期(qi)內無有效異議,本評審結果即為確(que)定中標人的(de)依據(ju)。
特此公(gong)示(shi)。
招(zhao)標(biao)聯系人:丁娟(juan)娟(juan) 審計監察部:余麗(li)
聯系電話:15255176604 聯系電話:055726687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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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23日(ri)